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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新聞網5月29日訊(記者 李琪 石磊磊)5月29日,記者從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獲悉,福州市已經對房屋征收補償政策進行微調,具體內容涉及120平方米及以上戶型的安商房房源優惠激勵政策。據市房管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此舉將通過進一步拓寬征遷補償安置渠道,切實滿足被征收人多樣化安置需求,有效盤活使用存量安置型商品房大戶型房源。

      安置型商品房被列入折扣房源

      近年來,福州市聚焦盤活使用市級安置房源,從2021年開始,陸續出臺了盤活使用統建和配建安置房優惠激勵政策。相關政策已經明確鼓勵被征收戶上調安置戶型,并享有相應的折扣。不過,當時的文件關于上調安置增加面積享受不同比例的優惠折扣,均不涉及安置型商品房。

      5月19日,福州市政府辦公廳發布《福州市房屋征收補償實施細則(2021年修訂版)補充規定》,這意味著群眾可以選擇享受優惠政策的房源,從安置房擴大到安置型商品房。

      根據補充規定,選擇購買二環以內的安置型商品房項目,上調增加的面積部分按市場評估價計價;選擇購買二環與三環之間的安置型商品房項目,上調增加的面積部分按市場評估價95%計價;選擇購買三環外的安置型商品房項目,上調增加的面積部分按市場評估價90%計價。

      被征收人選擇上調安置到105平方米(含105平方米)及以上戶型安置型商品房的,上調增加的面積部分層次系數差價按此前發布的《福州市房屋征收補償實施細則(2021年修訂版)》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執行。

      響應需求 盤活房源

      截至2022年底,福州市已經公開出讓上百個安商房項目。

      據福州市房管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在具體征遷項目中,一些被征收對象提出了購買更大戶型的需求;而市房管局也通過統計和調研,梳理出相關安置型商品房的房源,配套相應的盤后政策。此次出臺的補充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今年4月1日至本補充規定頒布之日前發布房屋征收決定或補償方案的項目可參照本補充規定執行。

      上述工作人員表示,此次頒布的相關政策,主要是響應群眾需求,鼓勵被征收人增面積選擇大戶型房源對接安置,對被征收人選擇符合條件的安置型商品房項目大戶型房源進行增房的予以相應的價格優惠激勵政策。同時,該政策也將盤活安置型商品房大戶型房源,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名詞解釋:

      安置型商品房指的是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采取公開或協議出讓土地的方式供地,開發建設單位按照商品房運作模式組織建設,面向五城區房屋被征收戶定向銷售的商品房。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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